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劳务派遣行业秩序、营造良好的劳务派遣市场环境,惩戒警醒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单位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对14家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未与派遣员工签订两年劳动合同、不配合检查等原因被纳入劳务派遣黑榜的劳务派遣单位,中止其2025年度获得的A级及以上管理等级有效期,取消享有的第十四、十五、十六条激励措施,按照第十七条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实施监管,现向社会公布。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劳务派遣行业秩序、营造良好的劳务派遣市场环境,惩戒警醒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单位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对14家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未与派遣员工签订两年劳动合同、不配合检查等原因被纳入劳务派遣黑榜的劳务派遣单位,中止其2025年度获得的A级及以上管理等级有效期,取消享有的第十四、十五、十六条激励措施,按照第十七条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实施监管,现向社会公布。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