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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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在工资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生成“个人全信息上报盘”,打印“新进人员工资审批表”(一式一份),“个人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新进人员工资核定名册表”(一式三份),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二、提供个人档案、调动介绍信、岗位聘用批复材料、入编卡、原单位开出的工资介绍信。
三、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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