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岗和望牛墩仲裁庭结案审批人 解聘及聘任的决定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专职仲裁员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劳人仲委〔2019〕2号)有关规定,因原聘任的谢岗和望牛墩仲裁庭结案审批人工作调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研究决定: 夏剑明,解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谢岗仲裁庭专职仲裁员及结案审批人的聘任,解聘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 莫闰德,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谢岗仲裁庭结案审批人,聘任期限自2019年8月13日至2022年6月30日。 庾孔怀,解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望牛墩仲裁庭专职仲裁员及结案审批人的聘任,解聘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 陈素珍,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望牛墩仲裁庭结案审批人,聘任期限自2019年8月13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