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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等7个仲裁庭专职仲裁人员解聘和聘任的决定

时间:2022-02-28 10:3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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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专职仲裁员管理办法(修订)>和<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劳人仲委〔2022〕2号)有关规定,因长安等7个仲裁庭专职仲裁人员工作变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研究决定:

  陈国贞,解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安仲裁庭仲裁辅助人员的聘任,解聘时间为2022年3月1日。

  秦俊杰,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安仲裁庭专职仲裁员和仲裁辅助人员,聘任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杜福成,解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洪梅仲裁庭结案审批人的聘任,解聘时间为2022年3月1日。

  吴树勋,解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洪梅仲裁庭仲裁辅助人员的聘任,解聘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吴侣沙,解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洪梅仲裁庭仲裁辅助人员的聘任,解聘时间为2022年3月1日。

  赵云,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洪梅仲裁庭结案审批人,聘任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黄景荣,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洪梅仲裁庭仲裁辅助人员,聘任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陈达富,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洪梅仲裁庭仲裁辅助人员,聘任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杜凤婷,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洪梅仲裁庭仲裁辅助人员,聘任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方旭初,解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茶山仲裁庭结案审批人的聘任,解聘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

  卢灿坚,解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茶山仲裁庭专职仲裁员的聘任,解聘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

  袁聂荣,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茶山仲裁庭结案审批人,聘任期限自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6月30日。

  王玉茹,解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桥头仲裁庭仲裁辅助人员的聘任,解聘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

  李松胜,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桥头仲裁庭仲裁辅助人员,聘任期限自2022年2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夏剑明,解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谢岗仲裁庭专职仲裁员和结案审批人的聘任,解聘时间为2022年2月8日。

  莫闰德,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谢岗仲裁庭结案审批人,聘任期限自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6月30日。

  罗跃敬,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塘厦仲裁庭仲裁辅助人员,聘任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樊泳妤,聘任为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虎门仲裁庭仲裁辅助人员,聘任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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