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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0096/2019-06696 分类: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9-09-24
名称: 关于征集我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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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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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滨海湾新区,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承接建筑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拟组建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现决定征集评委专家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委员的条件要求

申请入库的委员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职称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能准确把握评审标准,使用科学的评价方法。

(四)取得建筑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要求有中层以上行政职务,同时要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

(五)身体健康,男性一般要求57周岁以下,女性一般要求52周岁以下。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地坚持评审工作。

根据省职称政策规定,国家公务人员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委员入库的程序

(一)单位推荐

入库委员候选人由工作单位推荐,并填写《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1份,递交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和职称证书网上查询页面截图1份(关注“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询打印)。所在单位加具推荐意见,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由以下部门加具意见后,将推荐人选材料和《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候选人名册表》(附件2)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市土木建筑学会:属镇(街)管理事业单位,材料由组织人事办加意见;属私营企业的,材料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加意见;其他单位,材料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加意见。

我市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在库委员,如申请入库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的,需按该文件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二)学会汇总

评委专家入库工作委托市土木建筑学会具体负责。市土木建筑学会收到各单位的推荐材料后,要按勘察设计类、建筑施工类、建筑管理类、建筑建材类四个专业类别对材料进行分类整理,于10月16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确定评委库委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政策规定的条件和人数择优确定入库委员的人选。

三、有关要求

评委会建设和推荐评委会入库工作是提升职称评审质量最重要的一环,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委库评委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

(一)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土木建筑学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转发通知,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有关单位。

(二)各企事业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的入库推荐人员的思想品德、基本信息、业绩成果以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审核,认真推选,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本单位拟推荐人选。

    附件:1.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候选人名册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