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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899432/2020-0044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05-06
名称: 2020年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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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5-06  浏览次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第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1+1+6”工作思路,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把握“三区”叠加重大历史机遇,着力强基础、防风险、增优势、保稳定,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提供人社支撑,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人社力量。

  一、深入实施“稳就业”行动计划,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一)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推动新的稳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以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等措施,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制定疫情期间就业失业保险、企业复工达产的政策指引。重点做好用工保障服务,收集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加强与各省市人社部门对接,重点做好对口帮扶地区和主要劳务输出地的沟通对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劳务对接活动,开发组织新劳动力来莞就业。加强供需两端服务供给,举办“春风行动”“校企合作洽谈会”“春秋校园招聘”等活动。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8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二)服务重点群体就业。依托 “就业援助月”“村民车间”,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重点抓好中年失业群体再就业工作,促进2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000名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年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提高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进一步推动韶关、揭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云南昭通等地的对口就业帮扶,促进当地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实现转移就业脱贫。统筹推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三)聚焦创新创业提升就业质量。强化松山湖青创基地示范引领,发挥9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作用,打造一批优质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吸引港澳项目和人才落地。落实小额创业贷款政策,组织3000人以上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实施“农村电商”工程,落实市级带头人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电商人才750人以上,扶持13000人以上创业。

  (四)着力防范系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困难企业、重点企业的监测,建立受影响企业跟踪联络机制,落实就业服务专员及企业裁员报备制度。加强镇街间岗位信息共享,加强跨地区劳务对接,提升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能力。完善政策储备和应急预案,继续扩充就业岗位库,及时做好就业分流。引导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按照就业分流应急预案实施员工处置。

  (五)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实施“互联网+就业”服务,加快推进各项就业补贴实现“指尖”申领,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更有效率。整合社保、就业登记等各业务系统数据,更全面精准掌握劳动力就业状况,为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提供决策依据。根据新政策要求,升级改造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更优质就业创业政务环境。

  二、深入实施“技能人才之都”行动计划,强化更具能量的人才支撑

  (一)加快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研究制定《东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加强政策统筹衔接,加大“技能人才之都”建设力度。全年推动30万人提升学历技能素质,累计完成100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全市技术工人新增15万人。深入实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一镇一品”完成15万人次培训任务,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方式培养3000名新型学徒。

  (二)全力推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支持技师学院建设全省高水平技师学院,推进国际合作办学。实施高技能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助国际课程班3500人。探索成立技工教育教研室,提升技工教育整体办学质量。持续实施“粤菜师傅”工程,进一步突出东莞特色,建设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等平台,举办烹饪竞赛,开发课程教材、创新研发莞菜,完成“粤菜师傅”培训1200人次。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开展 “南粤家政”培训10000人次。

  (三)完善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实施“工匠精英”引领计划,对“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开展交流培训,带动技能人才团队建设。强化高端技能人才激励,新增选树100名“首席技师”;新增选树15名“莞邑工匠”,给予30万元资助和奖励资金。优化竞赛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广泛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让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四)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加大力度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发、认证40个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建立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制定标准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和标准开发技术规程,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制度,落实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协会学会、职业院校等培训主体积极性,推动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联盟。完善“市高训中心+分基地”实训体系,新增30家“技师工作站”。

  (五)牢牢占领“技能人才之都”宣传坐标。将人才政策与城市战略结合,线上线下活动联动,占据宣传主动,组建起“技能人才之都”宣传传播场。依托《超级技工》电视节目、“粤菜师傅”电视大赛等品牌活动,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策划举办一批弘扬“工匠精神”的宣传服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技能、比技能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实施“人才高地建设”行动计划,形成更强大的人才引力

  (一)加速释放政策聚才效应。修订特色人才目录,做好特色人才评定及配套补贴落实工作。加快出台研发类人才扶持政策,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精准性。加强人才政策宣传,让人才政策更好惠及企业。引进2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培养25名青年领军人才,评选60名高层次特支计划人才。优化调整人才入户政策,进一步突出高素质、高技能导向。

  (二)推动人才平台载体建设。支持企业、研发机构设立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平台,加大博士、博士后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再新建3个国内人才工作站,助力人才、项目和企业精准对接。出台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提升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水平。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引导机构为全市企业提供精准用工保障服务。采取政府搭台,机构运作方式,大力推行“政府+机构+学校+企业”引才模式,带动本市人力资源机构深入劳动力输出大省及扶贫地区,与当地高校、职校、技校、企业及人力资源机构深入对接,密切协作。

  (三)进一步吸纳党政人才。切实做好“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专项招聘工作,选拔优秀博士人才到我市事业单位任职。发布事业单位短缺专业人才目录,指导事业单位开展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引进。组织开展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做实做优岗位聘用工作。

  (四)推动人才服务精细化。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争取承接卫生系列副高职称评审权,加强职称评委库建设,做好职称申报点业务培训,进一步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举办各类人才交流活动,丰富在莞人才生活。发放东莞优才卡,为人才提供全方位配套公共服务。加快优才服务中心运作,面向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务。推动人才入户实现“秒批”,更优更快吸纳各类人才。

  (五)加强人事人才管理。抓好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2项改革,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把改革任务实施到位,做出成效,形成有价值的经验和模式。制定激励医务防疫人员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完善聘员招聘、培训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健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统一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办规范和档案基础信息采集规范。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系统性人事考试风险的底线,实现考试安全零事故、考务工作零差错。

  四、深入实施“社保惠民”行动计划,提供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在莞办理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继续做好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对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群不少于10%的群体进行工伤预防宣传精准覆盖,以制造业、建筑业为我市2020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及职业病重点行业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二)提高参保群众待遇水平。落实各项待遇调整政策,提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解决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倒挂问题。扩大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逐步实现门诊特定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三)稳步推进社保领域改革。2020年底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到14%。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生育保险合并医疗保险实施等相关工作。做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完成工伤联网结算的协议医疗机构联调测试,实现与省集中系统联网结算功能。研究制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加企业年金办法。

  (四)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推广电子社保卡的签发和应用,2020年底前不低于30%的持卡人领取电子社保卡,完善社保卡线上应用,推动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模式;筹备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推进“诊疗一卡通”平台升级,2020年底前完成不低于5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升级;加强网上服务系统升级改造,接入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社会保障“一窗办、马上办、网上办、指尖办”,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配合国家、省市有关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放管服”改革,积极做好社保结算服务对接,发挥互联网诊疗服务优势。2020年底符合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对接开通社保结算。加强新采购的鉴定服务协议机构、鉴定经办的管理,进一步推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网上办、推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的邮寄送达服务。

  (五)加强社保经办风险防控。健全内控机制,落实各项社保经办风险防控措施。优化社保业务管理规程和风险防控手册,开发社会保险业务风险防控管理系统。加强内控监督检查。稳步推进社保服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基金中心机房升级项目,完成核心系统X86架构改造。

  (六)打出援企“组合拳”助力疫情防控。加强社保经办相关工作指引,贯彻落实疫情期间社保费延期缴纳和阶段性减免政策工作。按照“待遇不延迟、权益不减损、结算不间断、服务不断档”原则,提高我市新冠肺炎的参保患者医保结算服务,加强指导镇街基金中心及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对新冠肺炎参保患者结算报销工作;切实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伤医疗待遇核发工作。

  五、深入实施“和谐劳动关系”行动计划,构建更加高效的治理格局

  (一)完善风险防范预警机制。用好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及网格化、网络化平台,持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密切跟进企业经营情况动态、税费缴纳、工资支付情况,及时化解劳资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密切监测重点行业、涉美贸易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警惕经济领域风险向劳动关系领域蔓延。适应经济形势和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加强新态势下劳动用工的预警研判。

  (二)完善欠薪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综合用好欠薪约谈、移送、社会公布、黑名单管理以及联合惩戒等手段,确保工资问题在基层一线得到妥善化解处置。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按季度安排开展相关专项执法检查。完善欠薪治理各项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

  (三)完善信访前移化解机制。进一步梳理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深入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制度建设,梳理、细化、完善依法分类诉求清单,加强信访依法分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落实领导接访、领导包案等长效机制。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强化疫情期间信访案件办理力度,妥善化解群众信访问题尤其是因疫情引发的人社信访问题。

  (四)完善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完善兼职仲裁员制度,引入第三方力量推动劳资纠纷调解,推动共建共治。不折不扣落实仲裁办案补助,稳定仲裁员队伍。落实镇街仲裁庭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加强对仲裁庭业务指导,提高办案质量。在全市范围稳步推行“要素式办案” 模式,提高仲裁办案效率。做好仲裁系统与省仲裁系统、省数字广东“粤省事”系统对接,提高仲裁办案的信息化水平。开发“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微信小程序,实现调解仲裁“指尖办”。探索建立仲裁裁决文书说理库。

  (五)完善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提高集体合同备案率。规范特殊工时审批,指导企业灵活运用特殊工时安排工作时间。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经营秩序。及时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及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建立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和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各项工作,促进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合理有序,增强企业活力,激发创造力和竞争力。

  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贴身党务贴心服务”三个三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互学互查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进党建与人社业务深度融合,树立基层党建品牌。广泛发动党员干部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挺身而出、担当作为,践行初心使命。挖掘宣传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二)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做好局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局各时期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组建、调拨使用抗疫工作队和后备工作队,加大对抗疫工作队志愿者的关怀。坚持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统筹做好2020年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人员调配工作。科学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切实提升政治素养,增强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人事“大系统”。

  (三)全面做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对标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强统筹协调,抓好人社领域各项重点调研。探索建立人社主要统计指标数据体系,提升统计分析效能。按要求规范推进精文减会工作,严格控制发文、办会数量。完成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任务,加强政务信息编报。统筹推进办公用房整改。推广使用“秒批”平台,建设东莞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市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人社业务信息化政务服务水平。

  (四)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五)提高人社宣传质量。充分用好南方+“东莞人社”频道、宣传矩阵等平台,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人社各业务板块综合性报道。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作更多喜闻乐见、便于传播的宣传小产品。全程参与介入宣传策划、设计、生产及后续推广,进一步提高宣传产品质量。将宣传重点从政务宣传向服务宣传转变,以更接地气的群众视角,解读人社各项惠民政策,提升人社服务品牌影响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强人社相关舆情监测。

  (六)夯实财务管理基础。重点增强资金规模大、政策性强的项目预算执行力度,做好一般专项资金的支付工作,综合运用考核、绩效评价等手段,提高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率和使用效能。加强预算执行和分析,提高预算科学性。管好、用好中央和省下拨的各项专项资金,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资金核查,完善监管职能。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选人用人关键环节监督工作,建立廉政档案同步更新机制,完善政治生态资料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明察暗访,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领域反腐力度,确保将纪律规矩内化为自觉遵循。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监督,严格监督重大项目、重点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

  (八)持续推动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精简行政审批工作。推动服务事项向“阳光审批”“全程电子化”优化。加强数据共享,落实“一件事”并联审批。推进服务事项进驻市一体化网上服务平台,推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等事项“无纸化”,推进就业、社保、人才一表登记,三项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