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关心指导下,对照省、市工作要点,结合我局职能,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保驾护航,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人社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夯实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人社工作相融合,推动人社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能力。二是着力提升人社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依托“e起学习”主题活动,向党员定期推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章党规党纪等有关法治学习内容;举办法治专题讲座5场,讲授法律知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注意事项,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三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以此增强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我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二、突出问题导向,人社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一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做好完善权责清单工作,对照职能梳理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东莞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完善年度动态发布机制,推进事项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统一。
二是推进人社服务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全面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开展“局长走流程”工作,局领导转变角色,零距离体验人社办事流程,了解群众需求、倾听基层建议,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开门办实事,主动优服务”活动,通过“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群众公开征集“急难愁盼”问题194条,并落实处理。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对人社服务10个“打包一件事”中所涉及我市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建立工作台账,跟踪各“打包办”项目落实进度。推动审批事项与服务事项改革,推动落实“大学生入户”一件事落实,为大学生落户东莞提供便利。目前,我局对外服务267项工作中,已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235项已实现网上办理;积极推动124项贴近民生业务实现跨地域办理,打破办事地域壁垒。在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进入全国标杆,排全国第8,是我市排名第二高的指标。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2021年,通过抽查系统,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974家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并对检查的结果信息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对外公开。建立健全劳动保障诚信体系,持续实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2021年,共公布23家企业;将7家企业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会同20多个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严格执行信用“双公示”,将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通过“信用东莞”、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把好合法性审查关。2021年,按规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4份。
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予以修改或者废止。2021年开展对我局网站政策法规文件清理工作,对56条已废止、已失效,或存在修改后未更新情形的网站政策法规文件链接进行标注。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机制运行良好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重大行政决策,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要经合法性审查及局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均向社会公布。二是按规定制定并公布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是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进一步充实法治人才队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落实普法责任制等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作用。四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在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合同审核、依法决策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五是举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理解。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常态化执法与专项检查结合,先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夏季欠薪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检查“百日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专项行动,规范企业用工。2021年,全市检查用人单位17723家,对300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强化欠薪综合治理,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通过宣传短片、宣传海报、宣讲团进企业进工地活动、“莞薪无忧”集中接访等方式,营造全社会保薪护薪的良好氛围。加强部门联动合作,联合多个部门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及工资专用账户三项制度。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相关当事人车辆登记情况的通知》《关于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相关当事人不动产登记情况的通知》《关于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相关单位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配套执行文件。
二是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对接试用省行政执法“两平台”,组织人社系统执法人员开展省行政执法“两平台”培训和试用,为“两平台”的全面使用做好准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已按要求统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开。法制审核全覆盖,我局分别成立市、镇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市、镇两级法制审核,实现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行政执法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2场,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组织开展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加强我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水平。2021年,抽取全市各镇街(园区)人社分局和局属执法业务科室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人社系统依法行政。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全省率先开发全市统一的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联合10多个部门,对企业工资、租金、水电费、社保费、水费等19项指标实时监控,实现“部门单兵”作战向“综合监管”转变。
六、创新工作机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见成效
一是构建贯通人社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提升人社贯通衔接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完善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监察、信访协调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各镇街(园区)人社分局建设“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平台,专门负责调解工作,推动劳资纠纷化解在前期。切实做好行政案件办理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和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在自办案件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实现常态化。2021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33宗,行政诉讼应诉(一审、二审、再审以及抗诉)案件731宗。
二是主动作为推动共建全市多元解纷新格局。积极统一全市裁审标准,与市两级人民法院从2018年起建立裁审衔接工作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裁审质量,有效促使劳动争议案件到法院起诉率逐年下降,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总体在调解仲裁阶段已案结事了,处理效率全省领先。推动“三方四家”调解工作,市、镇两级人社部门、总工会、企业代表等组织联合成立本级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四家作用,合力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共同实现多元的劳动争议纠纷处理新途径新模式。
三是合作共建大湾区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机制。主动融入湾区发展,与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佛山市、中山市、珠海市横琴新区及海南省,互设区域合作仲裁庭5个,有效破解劳动关系复杂多变、用工形态灵活、跨地区用工等劳动争议仲裁难题。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依法规范
一是构建综合监督体系,推动人社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督。纪检监察室连同法制科、监督审计科等多方监督力量,构建人社综合监督体系,以行政执法监督服务为切入口,通过法治思维助力行政管理,狠抓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选派纪检监察专员等措施,从行政执法源头上进行监督,构建综合监督工作闭环中的“防火墙”。以专项监督审计为切入口,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转作风”活动、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人社系统权力运行及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等工作,将监督贯穿整个业务流程,编织综合监督工作闭环中的“过滤网”。以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为切入口,通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建立“一月一提醒”机制,新增一个清风专栏,编印一本廉政读本,完善一个廉政阵地,严把一道选人用人关,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铁篱笆,开启综合监督工作闭环中的“净化器”。通过“防火墙”“过滤网”“净化器”的综合监督工作闭环,实现从“点到点”的单线监督到“点到面”的全方位监督,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的扩展和转变,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做好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2021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4宗。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公布后,通过发表解读文章、召开政策宣讲会、送政策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人社政策主要内容,方便社会公众知悉掌握。
八、落实普法责任制,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延伸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聚焦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人社政策法规,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准普法,树立人民对法律的信仰,进一步培育了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人社法治环境。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在全系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的氛围。在东莞市第四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我局被评为“优秀单位”。
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我局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有不足的地方。主要有:
(一)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储备不够,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日常系统性学习不够深、不够细,不够精。
(二)普法宣传不够广、不够深。虽然有推动法治宣传延伸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但普法覆盖面还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仍存在部分企业、劳动者对人社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不深入,守法意识不强的情况。
十、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履行人社职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做好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扩大人社普法覆盖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把人社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
(三)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推动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打包服务提速、高频事项提速、办证业务提速、待遇补贴提速”。加强省市系统、平台衔接,提高人社经办服务水平。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