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关心指导下,对照省、市法治工作要求,六个“着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人社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夯实主体责任,法治人社建设稳步推进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人社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项保障落实到位。将法治人社建设纳入我市人社事业“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人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每年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报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以上率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动人社干部职工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热潮,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直播,派发《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书籍,认真领悟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带头尊法学法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2年集体学法9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8期;通过举办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竞赛、“人社惠民 政策达人”行动、党员“E起学习”活动、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在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法律教育,不断提升人社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时依法调整执法文书和送达流程,确保依法行政。三是加强宣传,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效应。印发了《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推动人社精准普法,树立民众法治信仰。率先打造劳动争议仲裁“观摩庭”普法品牌,以案释法,使庭审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目前全市两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已开展168场“观摩庭”活动,涉及企业425家。积极申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项目”获得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
二、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人社服务效能提质增效
我局坚持服务企业和群众需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多管齐下,人社服务效能提质增效。一是优化服务规程,公共服务高效便民。按照“一门一网一窗”要求,所有对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标准化梳理并形成清单,推进窗口业务进驻“综合窗”,对外公示办结时限,整合统一办事指南,确保对外显示统一。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服务,完善办事指引,优化办理流程,明确事项管理责任人,确保事项受理标准统一、审批时限统一。目前,我局实施了特殊群体上门服务、就业参保人才“三合一”登记、打造便民利民市民卡、社保待遇随时查、社保业务进驻综合窗口、社保业务全市通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湾区社保服务通、智能客服、打造东莞“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人才入户秒批等一系列便民举措,对外依申请办理类218项事项全部已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214项已实现网上办理、169项达到四级网办深度。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履职尽责高效。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等事项,实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清单事项要素统一规范。三是推行放管结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抽查企业972家,构建多层次的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公布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单位20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0家,公示受到行政处罚企业242家,警示教育常态化,助推企业规范用工。
三、着力强化制度建设,人社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我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维护政府公信力。一是严格把关,确保文件有错必纠。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把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关,严防出台“越权文件”“违法文件”的情况。2022年,按规定出台《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等2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二是定期清理,确保文件规范有序。对44条已废止、已失效,或存在修改后未更新情形的网站政策法规文件链接进行标注。三是注重程序,确保决策依法作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规定制定并公布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关于转发〈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明确各科室(单位)职责。四是全面公开,确保政策解读宣传到位。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统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方便群众查阅,并将政策解读工作与政策制定同谋划,促进人社政策落地实施。2022年,围绕“技能人才之都”2.0版1+8政策、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等人才新政出台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人社最新政策;协调学习强国、新华号、广东电视台、东莞日报等中央和省市媒体开展专题新闻报道60多篇;针对技能人才新政策划9条“一图读懂”,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接受的语言,全面准确和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文件100%解读,进一步提高人社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五是接受监督,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印发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制度(试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着力规范执法行为,人社执法公正文明高效
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健全,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修订并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推动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目前已实现人社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巡视检查日常化。印发《2022年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工作方案》,通过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全面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强化用人单位主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三是专项检查常态化。2022年,在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的同时,我局先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专项检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项行动等,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9512家,作出行政处罚242宗,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2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一科被评为“2022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表扬单位”。2022年11月22日,我市在广东省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被评为A级。四是行政处罚柔性化。在严格执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基础上,出台了《东莞市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把握好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手段,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减少行政争议,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五是两法衔接属地化。在已建立的两法衔接机制基础上,全面推动案件属地移送。2022年,全市人社系统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0宗,高效打击违法犯罪。
五、着力推行多元化解,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我局不断以法治方式完善劳资矛盾预防化解机制,推动劳资纠纷有效化解。一是深化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模式。优化仲裁、监察、信访衔接,制定了《东莞市欠薪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快速处理规程》,指导全市仲裁庭开通仲裁“绿色通道”,提升案件处理质效。完善与司法机关的定期会商制度,与两级法院建立了畅顺的沟通联络机制,达到了月月有协商的机制初衷,双方主要围绕案件的裁审意见、案件执行数据互通及材料的撰写编印等深入研讨交流,共同探索和总结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规律,以市人社局名义印发了《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强制执行工作指引》,提升了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能力和水平。二是探索劳资矛盾化解机制。联合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及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设立市、镇两级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合力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目前,三方四家联调模式全市铺开,三方推荐调解员共364名,进入联调中心调解案件共计1640件。三是共同推动行政调解。对于法院通知进行调解的人社事项,积极配合,指定专人对接,能调尽调,力争促成行政争议各方达成一致,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
六、着力深化内外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规范
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完善人社系统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是构建内部综合监督体系。纪检监察室会同法制科、监督审计科等多方监督力量,构建人社综合监督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2年,按时按质完成办理人大建议22件,政协提案64件。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2022年,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431件、行政应诉案件1069件,坚决支持、尊重并执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生效决定、判决,及时落实并反馈复议建议、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对于败诉案件,及时分析原因、促进业务规范。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全面强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答复率100%。
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目前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普法宣传效果仍需提高。日常主要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的普法宣传,在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的多样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人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二是加强人社法治人才力量建设,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法治素养。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及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纳入目录的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法定程序,确保依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