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900MB2C899432/2023-0045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2-26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已失效)
粤人社规〔2019〕64号
2023-04-27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已失效)

发布日期:2023-04-27  浏览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现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26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