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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人社函〔2023〕31号 关于转发《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pdf
索引号: | 11441900MB2C899432/2023-0048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06 |
名称: | 关于转发《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东人社函〔2023〕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06 |
主题词: |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69-2283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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