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工”等11个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认定项目进行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予以公布,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 索引号: | 11441900MB2C899432/2024-0001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 名称: | 关于“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工”等11个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
| 主题词: | |||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工”等11个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认定项目进行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予以公布,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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