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899432/2025-0005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1-17
名称: 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

发布日期:2025-01-17  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通知: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的通知

  一、补贴对象

  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在2025年1月29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招用初次在莞就业的非东莞户籍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

  四、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五、申请方式

  企业持申请材料到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登记注册地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企业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