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是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6名普通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计划招聘普通聘员6人,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按照单位普通聘员相关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报考者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2、报考年龄
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到2026年5月14日)。
3、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4日至20日
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包以“岗位序号+名字”发送至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邮箱,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邮箱地址:dgscjrtyzx@163.com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及验证报告;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5)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其他材料。
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应聘者责任自负,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向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原路径邮箱地址通知具体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岗位1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岗位2、岗位3和岗位4的岗位采用“业务考核+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1、岗位1笔试
时间:待定
地点: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注意事项、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2、岗位2、岗位3和岗位4业务考核
时间:待定
地点: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业务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业务考核成绩、资格复审注意事项、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业务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3、面试
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由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在笔试或业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在笔试或业务考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应当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
岗位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岗位2、岗位3和岗位4总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岗位1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岗位2、岗位3和岗位4以业务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者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考试成绩自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保留6个月,其间如该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以补录。补录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69-23322904;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1.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doc
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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