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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网 |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本省户籍或对口帮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一般性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现将2022年9月30日审核通过的一般性岗位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以下内容为初步审核通过的名单。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投诉电话:0769-22697561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4日
东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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