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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网 |
根据《东莞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实施意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月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现将2022年9月审核通过的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以下内容为初步审核通过的名单。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投诉电话:0769-22697561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6日
东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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