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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网 |
根据《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的脱贫劳动力,与东莞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连续在东莞市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按贵州籍1000元/人、广西籍500元/人给予补助,每人最多申领一次。
现将2022年10月1-8日审核通过的跨省就业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以下内容为初步审核通过的名单。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投诉电话:0769-22697561
公示时间: 三个工作日
东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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