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园区、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
现将2023年8月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领情况进行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举报电话:0769-22206607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7日
附件: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公示文件202308.xlsx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