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对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时长3-12个月。
现将2023年8月审核通过的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情况进行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举报电话:0769-22206607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7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