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的要求,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在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期间招用初次在莞就业的非东莞户籍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可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
现将 2024 年 8 月审核通过的2024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投诉电话:23064223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6日
附件:东莞市2024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公示名单(2024-08).xlsx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