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示公告 >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公告栏

(夏军)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时间:2021-10-29 10:13 来源:执法一科 访问量:-
【字体:

东人社监字〔2021〕第02-315-2

 

欠薪人员名称:夏军

实际经营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莆田二路2号厂房二楼

身份证号:43098119******6311

住址:湖南省沅江市南嘴镇芭蕉村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该单位未支付12名员工20218月至10月期间工资,夏军至今无法取得联系。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11131000分前到我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61

联系人:罗盛辉   温国辉       联系电话:0769-87923973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

20211029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