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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世纪豪庭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3-09-12 10:4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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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世纪豪庭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庆忠

地址(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3581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24497790            

我(局)查处东莞市世纪豪庭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因我分局监察员取采现场和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知书》东人社监字〔2023〕第15-085号),东莞市世纪豪庭酒店有限公司人签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知书》(东人社监字〔2023〕第15-085号)。东莞市世纪豪庭酒店有限公司存在拖欠梁锡泉等76名劳动者20231月份工资344604元、83人劳动者20232月份工资394055元、83人劳动者20233月份工资404343元、85人劳动者20234月份工资412970元,1555972元。我局于2023613日向该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3〕第15-085号)责令其对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改正,该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912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东人社监字〔2023〕第15-08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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