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世纪豪庭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庆忠
地址(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358号1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24497790
我(局)查处东莞市世纪豪庭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因我分局监察员取采现场和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东人社监字〔2023〕第15-085号),东莞市世纪豪庭酒店有限公司无人签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东人社监字〔2023〕第15-085号)。东莞市世纪豪庭酒店有限公司存在拖欠梁锡泉等76名劳动者2023年1月份工资344604元、83人劳动者2023年2月份工资394055元、83人劳动者2023年3月份工资404343元、85人劳动者2023年4月份工资412970元,共1555972元。我局于2023年6月13日向该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3〕第15-085号)责令其对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改正,该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东人社监字〔2023〕第15-08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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