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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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执法一科 |
东人社监字〔2021〕第09-001-2号
欠薪单位名称:朱海华(34082519******2912)电子加工厂
实际经营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骏马三街8号C栋4楼
经营者:朱海华
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34082519******2912
住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天华镇要社村老岭组53号
联系电话:1382870520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该工厂未支付75名员工2020年8月份至2020年12月份工资未发。该工厂实际经营者朱海华至今未回来处理员工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1年1月13日09时00分前到我分局监察办公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升平北路51号
联系人: 黄熊贵、叶植畴 联系电话:0769-8311809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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