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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加丰手袋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时间:2021-05-20 15:31 来源:执法一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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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人社监字〔2021〕第03—029-2

欠薪单位名称:东莞加丰手袋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大宁赵屋工业区

实际经营者:李伟怡

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H09****94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未支付员工202011月份至20214月份工资,实际经营者李伟怡无法取得联系。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1526930分前到我局虎门分局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9

联系人:谭旭蕃  郑卓标       联系电话:0769—85111130-296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门分局

2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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