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茶山宏日手袋制品厂
经营者:杨红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卢屋朝沙街三巷2号1号楼3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548EWR6H
我局查处 东莞市茶山宏日手袋制品厂违反工资支付条例 一案,因 经营者无法联系,经营地址已关门,经过邮寄送达后不成功,已退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东人社监列决字〔2023〕第33-207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东莞市茶山宏日手袋制品厂 (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