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钢瓶配件生产项目1号厂房楼、2号厂房楼、3号宿舍楼、4号地下室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止
汕头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业务,同时提交了《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该项目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于2024年2月19日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间,若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的,我单位将依法为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返还业务。
附件: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汕头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兴路101号
电话0769-22630858)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