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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永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02-02 15:4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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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广东永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祖永

地址(住所):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一号天安数码城B26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03963488H

我(局)查处你单位未依法支付全体员工20235月份至11月份工资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人社监字〔2024〕第20-004-02号)。你单位(个人)在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拖欠全体员工20235月份至11月份工资。

上述事实有 :1《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2、员工工资表等证据证明。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并于202428日前依法足额支付全体员工20235月份至11月份工资。

你单位(个人)应当202428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42810时将书面整改情况和以下材料:120235月份至11月份工资支付凭证报我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22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人社监字〔2024〕第20-004-0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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