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投诉人: 张泽英
身份证号码:51160219******1142
地址(住所): 成都市温江区
我(局)查处关于你投诉东莞市耀铭通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为你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一案,因你拒绝签收《关于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的通知》(东人社监字[2024]第05-314-2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关于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的通知》(东人社监字[2024]第05-314-2号)。 我局已依法责令东莞市耀铭通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你足额申报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补缴手续。经责令后,东莞市耀铭通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已书面向我局承诺将按照责令要求为你足额申报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补缴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养老、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因此,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并配合东莞市耀铭通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一同到石碣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并将你个人应缴部分的养老、失业保险费交由东莞市耀铭通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由其为你办理代扣代缴。东莞市耀铭通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1380982****。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关于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的通知(东人社监字〔2024〕第 05-31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