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东莞市企石镇春风路、东振路、新朗路改造工程(一期)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业务,同时提交了《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诺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该项目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于2024年6月7日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间,若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的,我单位将依法为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返还业务。
附件: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诺书(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兴路101号
电话0769-22630858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承诺书(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