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鸿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辉
地址(住所):东莞市塘厦镇四村社区塘龙中路7号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UPNF25
我(局)查处东莞市鸿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人社监字〔2023〕第02-179号。我局于2024年3月8日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3〕第02-179号)送达给你单位,对你单位没收违法所得123813.51元,罚款5141229.5元,合计:5265043.01元。你单位在法定期间内未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没收违法所得123813.51元,罚款5141229.5元处罚的缴款义务,现已逾116日(暂计至2024年7月2日),现已逾116日(暂计至2024年7月2日),产生加处罚款5141229.5元。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衍欣、罗盛辉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61号
联系电话:0769-87881673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0724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鸿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