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东莞维狄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孔维旺
地址(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蓢基湖一路3号23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5LX44T
我(局)查处你公司未依法为职工艾琴(身份证号码:43072219******7640)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5月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登记一案,因未能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23-114号)现场送达至你公司,将上述文书邮寄至你公司注册地址也被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23-114号)。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未依法为职工艾琴(身份证号码:43072219******7640)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5月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登记 。上述事实有仲裁裁定书(东劳人仲高埗庭案字[2024]203号)等证据证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指令你单位于2024年8月1日前主动联系职工艾琴到东莞市高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法为职工艾琴办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5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补缴手续。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23-1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