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示公告 >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公告栏

(毛迪)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时间:2024-09-24 15:0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东人社监字〔2024〕第07-019-02

欠薪单位(个人):毛迪(身份证号码:44098219******2973,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东桥街6A栋二楼工厂无营业执照经营者)

住址:广东省化州市江湖镇

联系电话:178******44

经营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东桥街6A栋二楼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你未支付33名劳动者20247-20248月份工资,至今无法取得联系。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492910时前到我局长安分局执法组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04

联系人:邓伟光  联系电话:85395333-216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924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