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社监字〔2024〕第09-152-2号
欠薪单位名称:李维勇(身份证号码:43052219******6375,东莞市大朗镇水口村中心金路128号6楼603车间工厂无营业执照经营者)
住址:湖南省新邵县龙溪铺镇
联系电话:138******39
实际经营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水口村中心金路128号6楼603车间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该单位未支付28名员工2024年8月份至2024年10月份。该单位实际经营者李维勇至今未回来处理员工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前到我分局监察办公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升平北路51号
联系人:张国峰、张家杰 联系电话:0769-8311809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