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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到家(东莞市)家政服务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11-25 14:3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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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小兔到家(东莞市)家政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怡然路2430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91441900MA56XK6R5G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孙永波

公民身份证号码:22072319******0811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东人社监列告字〔2024〕第20-180号)。经调查,被告知单位(个人)存在以下情形:你单位(个人)无故拖欠134名劳动者20247月份工资823741.66元,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我局于2024821日向你单位(个人)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4]20-180号),你单位(个人)逾期未支付。上述事实有小兔到家(东莞市)家政服务技术有限公司20247月份未发人工费用表;《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20-180号)及送达回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现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第五条第(一)项、第十一条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决定:将你单位(个人)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3年。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第七条规定,如你单位(个人)在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已经改正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第六条规定,被告知单位(个人)如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25

《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东人社监列告字〔2024〕第20-18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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