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铭扬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涛
地址(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62JLD48
我(局)查处东莞市铭扬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一案,因你单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20日期间,使用童工方柯苏(性别:女,身份证号码:50023320********46,出生日期:2008年10月10日)从事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险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12-119号)。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罚款:10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平铭扬人力)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处罚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