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社监字〔2024〕第01-100号
欠薪人名称: 李清华
公民住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公民身份证号码:44138119******1835
住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联系电话:139******03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你(个人)未支付38名员工工资1347384元。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00分前到我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龙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利华街3号
联系人:聂永宏、陈伟华 联系电话:0769-86110628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