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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智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03-04 15:3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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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东莞智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明福

地址(住所):东莞市南城街道周溪工业区众利路84号高盛科技园北区C栋第三层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2491540XC

我(局)查处你公司拖欠赖自立、覃承谋等16名劳动者20238月、9月、10月、11月、12月工资;20241月、2月、3月、4月、5月工资一案,因采取邮寄送达和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05-347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05-347号)。我局于2024822日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05-347号)送达给你单位,对你单位罚款6000元。你单位在法定期间内未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6000元罚款处罚的缴款义务,现已逾183日(暂计至2025221日),产生加处罚款6000元。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4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05-3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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