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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公示(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时间:2025-03-12 15:0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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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东莞市企石镇清湖万丰路完善工程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止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业务,同时提交了《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诺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该项目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间,若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的,我单位将依法为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返还业务。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兴路101号

电话:0769-22388156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

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诺书(东莞市企石镇清湖万丰路完善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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