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致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齐攀峰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行政内环路13号71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NTYQ23
我局查处你单位未按规定在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03-134号)。你单位在劳动就业方面违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未按规定在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上述事实有: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东莞市就莞用信息平台)查询记录等证据证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按规定向许可机关提交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情况和以下资料:企业用工备案表、企业经营情况表、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材料报我局虎门分局执法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5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 03-134号)(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