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筑创新能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英连
地址(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香芒西路69号2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1ARU0J
我局查处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泰灿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登记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6-203-2号)。你单位在社会保险方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泰灿(身份证号码:52242719******2418)办理2024年10月到2024年12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登记。上述事实有:筑创新能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清溪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系统员工申报社会保险记录、《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等证据证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指令你单位于2025年4月28日前主动联系职工泰灿,依法为职工泰灿办理2024年10月到2024年12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补缴手续。你单位应当在2025年4月28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5年4月28日15时将书面整改情况和以下材料:为职工泰灿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的凭证、整改报告、公章报我局清溪分局执法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6-20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