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众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好立
地址(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368号2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NB996Y
我局查处众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一案,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02-587号。我局于2025年1月23日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02-587号)送达给你单位,对你单位罚款5000元,合计:5000元。你单位在法定期间内未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罚款5000元处罚的缴款义务,现已逾62日(暂计至2025年4月9日),产生加处罚款5000元。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进辉、黄平森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61号 联系电话:0769-87881673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20250522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众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