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人:席刚
住址:四川省仪陇县大仪镇
公民身份号码:511324********3396
电话:13*******4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告知人有权要求听证。被告知人如果要求听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被告知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5-051号).pdf
被告知人:席刚
住址:四川省仪陇县大仪镇
公民身份号码:511324********3396
电话:13*******4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告知人有权要求听证。被告知人如果要求听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被告知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5-0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