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广东钜仁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余贤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3号13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3MA56HXLX8C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东人社监字〔2025〕第26-143号)。经调查,你单位在工资分配方面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作为东莞市兴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电子五金科技工业区4号厂房工程项目总承包方,因分包单位广东道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共315000元,而你单位未履行先行清偿责任。上述事实有: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工人工资未签收明细表、关于广东钜仁建设有限公司兴富项目拖欠工人工资情况的会议记录、承诺书、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镇住建局欠薪案件移送函等证据证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依法先行清偿广东道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的15名工人工资。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情况和垫付工人工资凭证报我局大岭山分局执法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改正,我局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8日
1.《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6-1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