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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嘉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09-30 11:3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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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嘉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邓群英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柏新路13号楼1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K6FN8N

我局查处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刘秀清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登记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6-247号)。你单位在社会保险方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刘秀清(身份证号码:43082219******6110)办理20205月到202411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登记。上述事实有:东莞市嘉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清溪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系统员工申报社会保险记录、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等证据证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指令你单位于2025925日前主动联系职工刘秀清,依法为职工刘秀清办理20205月到202411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登记。你单位应当在2025925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592515时将书面整改情况和以下材料:为职工刘秀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凭证、整改报告、公章报我局清溪分局执法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930

1.《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6-2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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