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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堂红宙服装加工厂)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12-23 14:5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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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催告人东莞市中堂红宙服装加工厂

经营者(负责人):范红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中麻路中堂段903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54CQ0T3H

我(局)查处东莞市中堂红宙服装加工厂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因经营者无法联系,经营地址已关门,经邮寄送达后不成功,已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1-027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先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1-027号)及《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罚款本金14000元、加处罚款14000元。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23

4.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红宙服装加工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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