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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高埗煜轩鞋面厂)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12-30 17:2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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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高埗煜轩鞋面厂

经营者(负责人):李梦吉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高埗中心西路32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5586EK3B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你单位处于关门状态无法当场送达且无法联系经营者李梦吉(身份证号:41042619******4273),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东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23-425)。

你单位拖欠徐翠玲、李桂菊等21名员工20256月至7月工资。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我局拟作出如下决定:将你单位(个人)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3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第六条规定,被告知单位(个人)如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30

6.《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东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23-4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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