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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成)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时间:2026-03-30 17:2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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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人社监字〔2026〕第08-079-2号

欠薪单位名称: 李志成(寮步镇西溪村珠西路174楼无证照手袋厂经营者) 经营地址:东莞市寮步镇西溪村珠西路174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李志成

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44132219******1436

住址: 广东省博罗县石坝镇

联系电话:132******12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我局寮步分局于202631814时起至202632010时陆续接到你公司5名员工反映你拖欠其超过3个月工资,并多名员工及寮步分局工作人员与你联系未果。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64390分前到我局寮步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16

联系人:程先生、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9-83269062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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