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远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汪四九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176号1单元33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NHGA50
我局查处你单位违反劳务派遣相关规定 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17-060号) 。
你单位未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2026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上述事实有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东莞市就莞用信息平台查询记录等证据证明。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你单位按规定提交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你单位应当于2026年4月24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于2026年4月27日10时将书面整改情况和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所需材料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莞城分局。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指令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改正的,我分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6日
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17-06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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