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覃凤菊
身份证号码:45272319******3629
地址: 广西罗城叙佬族自治县乔善乡
我(局)查处你于2026年4月20日向我局投诉世通电线电缆(东莞)有限公司未依法为你参加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不予受理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05-346号)。 关于世通电线电缆(东莞)有限公司未依法为你参加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问题,鉴于该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规定,我局不再查处。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文书内容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2日
4.《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不予受理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05-3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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