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广东汉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莫尹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沙路8号2号楼11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AJ7C6L
我(局)查处你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没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04-038号)。
你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没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以上事实有: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沙路8号2号楼115室现场照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明确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你单位应当在2026年5月20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6年5月21日9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麻涌分局执法股。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仍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6日
1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04-03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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