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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情况告知书

时间:2026-07-14 14:5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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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人社监字〔2026〕第27-258

投诉人张林

身份证号码:36048119******2010

你于2026521日向我局投诉东莞市亚科硅胶科技有限公司拖欠你202511月至20264月工资,合计36612元;20259月至20264月开始每个月扣社保费用500元,但是并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入职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一案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以下事项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立案条件:

1.东莞市亚科硅胶科技有限公司拖欠你202511月至20264月工资,合计36612元;2.20259月至20264月开始每个月扣社保费用500元,但是并没有为你缴纳社保;3.入职至今未签劳动合同。

   我局已于2026527日予以立案。

特此告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714

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情况告知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27-25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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