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社监字〔2026〕第27-258号
投诉人:张林
身份证号码:36048119******2010
你于2026年5月21日向我局投诉东莞市亚科硅胶科技有限公司拖欠你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工资,合计36612元;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开始每个月扣社保费用500元,但是并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入职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一案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以下事项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立案条件:
1.东莞市亚科硅胶科技有限公司拖欠你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工资,合计36612元;2.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开始每个月扣社保费用500元,但是并没有为你缴纳社保;3.入职至今未签劳动合同。
我局已于2026年5月27日予以立案。
特此告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4日
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情况告知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27-25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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